骚扰行为主要侵犯了以下权利:
隐私权:
骚扰行为,包括打骚扰电话、发送不良信息等,侵犯了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人格权:
骚扰行为可能涉及公然侮辱、捏造事实诽谤、威胁、殴打或打击报复、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等,这些行为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属于侵犯人格权的行为。
性自主权:
性骚扰行为以性欲为目的,通过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具有性本质内容的不受欢迎的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性自主权,给受害者造成了不良的心理感受或敌意的工作(学习)环境。
综上所述,骚扰行为主要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人格权和性自主权,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若骚扰行为严重,还可能涉及治安处罚甚至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