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抵押的步骤如下:
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抵押登记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签订书面的房屋抵押合同。
双方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提交的资料可能包括申请书、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受理申请
相关人员会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符合规定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
审核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以及提交材料
登记机关会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登记
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收取相关费用,并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
建立档案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借款人需要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抵押权设立后,贷款银行会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建议:
在办理不动产抵押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登记失败。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手续,以节省办理时间。
如果对流程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贷款银行,获取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