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转籍需要以下材料: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档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需要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第三联原件。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转入地交易的,所有人变化)。
双方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适用夫妻之间变更的,双方均需到场)。
交强险保单凭证(适用交强险未联网核查的)。
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养路费凭证。
车船使用税证。
机动车刑侦验车单。
海关监管车辆的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行驶证原件。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建议:
在办理小车转籍前,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
如果涉及夫妻之间变更,双方需一同到场并提供相关证明。
若车辆存在未处理的违章或事故,应先处理完毕后再进行转籍。
可以提前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预约和查询,以减少现场等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