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看守人员的性质主要是 辅警岗位。他们的工作性质特殊,需要长期在岗,负责对被留置人员提供看护和监管,确保其人身安全,防止逃脱、自残或其他意外情况发生。留置看守人员通常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而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工作,为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具体而言,留置看守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安全监管:
对被留置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看护,确保其人身安全,防止任何形式的逃脱或伤害。
生活管理:
负责被留置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如饮食、卫生等,保障其留置期间的生活质量。
协助办案:
协助办案人员进行讯问和调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留置措施的顺利执行。
应急处理:
在紧急情况下,如被留置人员突发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
此外,留置看守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由公安机关按照辅警规章制度进行,他们通常是从公安、国有企业或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队伍中抽调的人员,且一般没有编制。
综上所述,留置看守人员是公安机关中一支重要的辅警队伍,承担着保障被留置人员安全和协助办案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