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托之所以不被打击,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法律界定不明确:
酒托行为通常涉及商业欺诈,但具体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意义上的诈骗,需要由工商管理部门来界定查处。警察如果贸然去抓,可能构成越权执法。
取证困难:
酒托诈骗往往以“仙人跳”模式出现,有色情诱惑和暴力威胁,受害人可能因为羞于报警而不愿配合调查,导致取证工作难以进行。
隐蔽性强:
酒托团伙依托真实的经营行为进行犯罪活动,分工明确,隐蔽性较强。网络雇用的“键盘手”和“酒托女”分布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难以获取其真实身份,查处难度较大。
受害人自愿:
受害人在消费时通常属“明码标价”,且赴约时多为自愿,事后碍于颜面很少报警,使得酒托犯罪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社会心理因素:
部分网友不自爱,容易陷入“桃色陷阱”,同时法治还存在盲区死角,地方警力没有下沉,给犯罪分子留下了足够的作恶空间。
执法力度不足:
打击酒托骗局需要依靠国家力量,但目前可能面临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导致酒托行为屡禁不止。
综上所述,酒托之所以不被打击,主要是因为法律界定不明确、取证困难、隐蔽性强、受害人自愿、社会心理因素以及执法力度不足等多方面原因。要有效打击酒托行为,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强化协作机制等多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