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的公示期如下:
初审和复审阶段
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
公示阶段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根据各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安排而定。
异议处理阶段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综合以上信息,深圳公租房从申请到公示的时间大致在 一个月到一个半月之间,具体时间取决于申请材料的提交情况、初审和复审的进度以及公示期的安排。建议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保持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