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落户类型而有所不同:
基本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部分情况需要)
租赁证或房产证(部分情况需要)
社保缴纳证明(部分情况需要)
工作迁移相关
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结婚迁移相关
结婚证
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
亲属投靠相关
入户申请书
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书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等
婴儿入户相关
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人才迁入相关
《广州市顶尖人才迁入落户申请表单》
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户籍注销的官方证明文件或《户籍恢复通知》
房产证、单位或政府出具的居住证明
集体户口的接收函及集体户口本首页
配偶随迁: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未成年子女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
无犯罪及失信记录证明 (部分情况需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劳动合同(部分情况不再提供)
《房屋所有权证》及物业入住证明
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部分情况需要)
子女出生证、子女户口簿
配偶的基本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配偶随迁的待业证明
社保和个税清单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落户材料清单,以确保顺利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