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中的"N"和"N+1"的计算方法如下:
N的计算
定义:N代表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 = 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特殊情况:
工作时间最后一年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如果员工的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同时年限限定最高为12年,未超过三倍则没有年限的限制。
N+1的计算
定义:N+1代表代通知金,即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而补偿一个月工资。
适用情况:只有符合以下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情况且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才能获得N+1经济补偿:
员工生病或非工伤原因,恢复后不能继续从事原来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转正后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计算方式:代通知金 = 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
示例计算
假设某员工在公司工作了4年3个月,月工资为10,000元,公司单方面辞退,补偿标准为“N+1”:
N:4年(按4年计算,因为工作年限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1: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总补偿金额:N × 月工资 + 1 × 月工资 = 4 × 10,000元 + 1 × 10,000元 = 50,000元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