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住房公积金是指 中国人民解放军(PLA)军人的一种福利待遇,用于解决他们在服役期间的住房问题。它包括军人每个月从工资中自愿缴纳一定比例的金额,由军队负责管理和运营的福利金融制度。
具体而言,部队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的福利待遇之一,用于解决他们在服役期间的住房问题。军队住房公积金是军队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助,与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打通”。这意味着,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可以在地方缴纳住房公积金后,享受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购买、建造、租赁自住住房时,他们可以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款,并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提取账户内的余额,以支付贷款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现役军人享受的是军队体系住房补贴,而地方住房公积金货币补贴目前只对非农业户口的地方从业人员。因此,现役军人不能申请任何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补贴,也没有地方住房公积金账户,所以不可能申请到任何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队的住房公积金是独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联系,在转业后也是一次性发放。因此,如果打算使用公积金购房,需要等到转业之后。
总结:
部队住房公积金是军人的一种福利,用于解决服役期间的住房问题。它与地方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打通”的,允许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在地方享受相关待遇。在购房、建造、租赁自住住房时,他们可以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款,并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现役军人由于没有地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此无法享受地方住房公积金补贴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