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流程如下:
申请
本人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身份证
户籍证明
结婚证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证、退休证等)。
审议与公示
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议并张榜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再次张榜公示。
复审与公布
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结果。
拨付资金
代理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
其他注意事项
需提供所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具体的截止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详细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申请时间和流程。
及时咨询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街道)卫健办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