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活动在中国是非法的,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传销活动的发展下线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时,组织者或领导者将面临刑事责任。具体而言,传销发展下线的数量标准如下:
三十人以上:
传销案件的组织者或领导者,如果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层级在三级以上:
传销活动的层级结构必须达到三级以上,即存在明确的上下级关系,并且下线人数超过三级。
情节严重时的刑罚:
当传销活动涉及的下线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并且层级在三级以上时,组织者或领导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刑罚可超过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虚设下线的行为不应计入传销犯罪的发展下线人数中,因为虚设下线并没有为传销组织带来新的人员,仅仅是行为人本人重复注册或冒用他人身份。
综上所述,传销活动的发展下线人数达到 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时,组织者或领导者将面临刑事责任。